次日起床洗漱以后,郑辰走出大厅,和彭维樊同回合以后,正打算往礼部而去。
春春立刻拿了一个食盒走到了郑辰的面前,春春把食盒递给了郑辰道:“郑公子,这是我家掌柜的一点心意,你拿着。”
郑辰看了看那食盒,又看了看二楼上的杨清柠,他犹豫了片刻,还是接过了那食盒。然后对二楼的杨清柠道:“掌柜的,谢谢你对我的关心!”
杨清柠咬了咬牙道:“我是怕你饿死了,我那一千两银子就打水漂了。”
郑辰淡淡一笑,没再多言,和彭维樊同直接离开了清柠客栈。
走在去礼部的路上,樊同猥琐的看了看郑辰道:“郑兄,那老板娘对你似乎有意思啊,居然还给你做吃食。”
郑辰翻了翻白眼道:“樊兄,难道你没听见老板娘的话?而且,你是知道的,我心仪的女人是谁。”
樊同嘿嘿一笑道:“陈慕瑶小姐远在永州,这男人嘛!寂寞了重新找一个女人又有什么?”
郑辰一本正经的说道:“我可是对感情很专情的,而且杨清柠这种人,可不是我的菜。”
此刻,彭维也插了一句道:“行了,郑兄,到底是不是你的菜,我们不知道,但是你手中的东西,可就是事实啊!”
郑辰老脸一黑,看了看彭维和樊同,无奈的耸了耸肩道:“随便你们想吧!哎~!”
说罢,郑辰加快了速度,朝礼部而去。
省试第二场,考的是诗词歌赋,考试时间,却不像第一场那样需要两天。这一场,也只有一天时间。但是这一场,要求考生必须到点才能离开考场。考题的难度,再一次升级。
郑辰还是第一场的那个808号舍,在郑辰的两侧依旧还是那两人。
那两人看见郑辰的时候,他们都愣了一愣,郑辰第一场考试才一天就离开了。他们可是记忆深刻的。
本以为,郑辰会被第一场给淘汰了。结果这第二场居然又出现了。
郑辰走进了号舍,开始准备考试时间的到来。
而礼部侍郎袁宗平走到郑辰号舍的时候,多看了郑辰几眼,一个花费一天时间几乎答对了所有题的天才,是值得袁宗平多多关注的。
咚咚咚~
考试的钟声响起,差役们发下来考卷,郑辰看了看,这第一题,要求的是是写景的诗。
可以说,在前世的古代,最不缺的便是那些写景诗。这一类写景诗,流传千古的特别多。
在永州参加苏烟尘烟考验会那场,郑辰拿出来的《望岳》便就是写景诗的名篇,而这一次,郑辰看见写景诗的时候,脑中却又出现了一首前世特别出名的写景诗《春晓》。
这首诗,乃是孟浩然的代表作之一,可谓是十个有九个可能都知道的。
想到这首诗,郑辰提笔就写。
唰唰唰~
加上标题,短短二十二个字,郑辰一气呵成,直接写在了考卷上。
这时,外面一直关注郑辰的袁宗平刚好经过这里,他看见郑辰已经提笔写字,不由暗自嘀咕道:“这家伙,才开始考试,他就开始写了?写的是什么啊?这也太快了吧。”
袁宗平心中奇怪,他本想过去看看,但是仔细想想,还是没有过去打扰郑辰。
郑辰自然也看见了前面的袁宗平,他只看了袁宗平一眼,便又看向了第二题。
第二题,要求写的是一首乐府旧题诗,类型不限。
什么是乐府旧题诗,郑辰并不了解,他又赶紧打开脑中手机界面的浏览器搜索了起来。
他这一搜索。才知道,乐府旧题诗也就是沿用古代乐府诗所作的翻作。这种诗,是可以配曲演唱的。
知道了何为乐府旧题诗以后,郑辰开始在浏览器上面搜寻了起来。乐府旧题诗,前世唐朝所作盛多,大诗仙李白就写了不少,而且成名的也特别多。
郑辰搜寻了半天,最终才拿起笔,写下了《蜀道难》三个字。这首《蜀道难》也是李白的代表作之一,特别经典。
唰唰唰唰!
郑辰站起身来,直接开写。整首诗,二百九十四个字,郑辰也是一口气喝成,写得心中澎湃不已。感觉整个人都已经融入了那首诗里面一样,而他就是前世的李白,行走在蜀道上,感受着李白感受的那一切。
写完以后,郑辰把毛笔放在了砚台边上,他拿起自己的考卷看了看这首《蜀道难》,心里面别提有多满意了。
郑辰满意的自言自语道:“嗯!好,真是太好了。”
袁宗平经过这里的时候,看见里面郑辰的那些表情动作,他又特别好奇的想进去看看,最终还是忍住了。
欣赏完自己的大作以后,郑辰又坐了回去。这个时候,才不过中午时分。
郑辰拿过杨清柠给他准备的食盒,打算先吃点东西填填肚子。郑辰打开了食盒,只见那食盒里面,切了一盘子牛肉,还有一些糕点什么的,特别丰盛。
郑辰把食盒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,摆在桌上就开始吃了起来。他这一吃,发现味道都特别棒。
郑辰更是满意的点了点头自语道:“也不知道这是谁的?还真是好吃。”
吃完吃食,郑辰把餐盘什么都收回了食盒,拿起考卷继续往下看。
省试第二场的考题一共有三题,目前就剩下了最后这一题。这最后一题,要求的是写一篇赋。
关于赋,在前世初中高中的语文课本上,郑辰可是背诵了很多首赋。
但是郑辰记忆最深刻的便是苏轼的《赤壁赋》、杜牧的《阿房宫赋》以及三国时曹植的《洛神赋》。
前两位可都是隋朝以后的家,可抄!
思前想后,郑辰决定把苏轼的《赤壁赋》拿出来加以改编。
“壬戌之秋,七月既望,郑尘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。清风徐来,水波不兴。举酒属客,诵明月之诗,歌窈窕之章。少焉,月出于东山之上,徘徊于斗牛之间。……”
《赤壁赋》分为前后两篇,郑辰想了想,最终决定还是把通篇都写了出来。